截至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已与多个国家缔结互免签证协定,中国公民持所适用的护照前往有关国家短期旅行,通常无需事先申请签证。互免签证安排覆盖亚洲、欧洲、非洲、美洲和大洋洲,但不同协定适用的护照类别和生效日期各不相同,普通护照持有者能否“说走就走”,需要对照具体国家的协定内容判断。
从适用证件类别看,多数互免签证协定首先覆盖外交、公务或公务普通护照,部分国家在此基础上将范围扩展至普通护照。例如,阿联酋与中国互免签证安排分阶段生效,外交护照自2012年3月21日起生效,公务、公务普通护照自2016年1月11日起生效,普通护照自2018年1月16日起生效。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波黑、塞尔维亚、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国也在不同时间将普通护照纳入互免签证范围。这意味着,持有普通护照的旅行者需要重点确认目标国家是否已对中国普通护照实施免签,而不能仅凭“互免签证协定”这一表述直接推断。
按大洲分布观察,亚洲方向协定数量较多,涉及阿联酋、阿曼、阿塞拜疆、巴基斯坦、巴林、韩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柬埔寨、卡塔尔、老挝、马尔代夫、马来西亚、蒙古、孟加拉国、缅甸、尼泊尔、斯里兰卡、泰国、塔吉克斯坦、土耳其、土库曼斯坦、文莱、乌兹别克斯坦、新加坡、亚美尼亚、伊朗、伊拉克、以色列、印度尼西亚、约旦、越南等。其中,部分协定仅适用于外交、公务或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免签安排需以清单列明的生效日期和证件类别为准。

欧洲方向既有双边协定,也涉及欧盟通行证相关安排。阿尔巴尼亚、白俄罗斯、保加利亚、北马其顿、波黑、波兰、俄罗斯、黑山、克罗地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马耳他、摩尔多瓦、塞尔维亚、塞浦路斯、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乌克兰、匈牙利、意大利等国列入清单。部分国家适用《中国与欧盟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短期停留签证的协定》,对欧盟通行证或外交护照作出安排;普通护照互免则见于阿尔巴尼亚、白俄罗斯、波黑、塞尔维亚等国。旅行者需注意,同一国家可能因护照类别不同而适用不同生效日期和停留条件。
非洲方向协定覆盖阿尔及利亚、埃及、埃塞俄比亚、安哥拉、贝宁、博茨瓦纳、布基纳法索、布隆迪、赤道几内亚、多哥、佛得角、冈比亚、刚果(布)、加纳、加蓬、吉布提、几内亚、津巴布韦、喀麦隆、科摩罗、科特迪瓦、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卢旺达、马达加斯加、马里、毛里求斯、毛里塔尼亚、摩洛哥、莫桑比克、南非、南苏丹、尼日尔、尼日利亚、塞拉利昂、塞内加尔、塞舌尔、圣多美和普林西比、苏丹、坦桑尼亚、突尼斯、赞比亚、乍得等。多数安排适用于外交、公务或公务普通护照,毛里求斯、塞舌尔等对普通护照也有互免安排。

美洲和大洋洲方向同样有多个协定。美洲包括阿根廷、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巴哈马、巴拿马、巴西、秘鲁、玻利维亚、多米尼加、多米尼克、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格林纳达、古巴、圭亚那、洪都拉斯、墨西哥、尼加拉瓜、萨尔瓦多、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委内瑞拉、牙买加、智利等。其中,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巴哈马、多米尼克、格林纳达、苏里南等对普通护照有免签安排。大洋洲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斐济、密克罗尼西亚、瑙鲁、萨摩亚、所罗门群岛、汤加、瓦努阿图等,部分国家仅适用于外交、公务或公务普通护照,斐济、萨摩亚、所罗门群岛等对普通护照作出安排。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免签入境并不等于可无限期在协定国停留或居住。根据协定要求,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日。持照人如需停留30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此外,个别国家在清单中标注了例外或补充说明,例如厄瓜多尔普通护照持有者目前赴厄瓜多尔暂需事先办理签证。因此,出行前应结合自身所持护照类别、访问目的和拟停留期限,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或相关使领馆确认最新适用情况。